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一、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31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当事人重要的权利。很多案件中的被告都是自行委托律师,但是也有法院指派辩护的情况。比如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没有代理人的,法院会指派当地的律师协助。这里要注意,法院指派的律师不能收取辩护费用。
  
  
  
  
总结:一、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补签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一、补签劳动合同该不该签?只要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便是有效的。劳动合同“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触犯的是刑事法律这个方面当然这也是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中刑法当中规定了必须要是非法集资行为情节严重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非法集资,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效力是怎样的?我国立法机关意识到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故而制定了公司法,并在不久之后,处于让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公司法,也颁发了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如何判刑?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


·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它是用于约束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格式要求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份公司......


·青岛市醉驾是怎样进行处罚的
      青岛市醉驾是怎样进行处罚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


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