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和理由。因此,通常是围绕着是否构成犯罪,或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或免刑的法定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并得出自己正确的结论。
  
  
  二、具体情况
  
  
  1.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护。这是辩护词的中心,通常以下几方面着手:
  
  
  (1)事实存在,但混淆罪与非罪界限,把无罪当做有罪追究;
  
  
  (2)事实部分存在,但被夸大、歪曲,如把正当防卫指控为故意杀人,把小偷小摸指控为盗窃,把轻罪当做重罪;
  
  
  (3)主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无证据,主要从证据论证犯罪事实的存在与否;
  
  
  (4)事实要根本不存在;
  
  
  (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有从轻、减轻情节,可从从轻、减轻方面予以辩护。
  
  
  2.对起诉书适用法律不当进行辩护。通常有三种情况:
  
  
  (1)把无罪当作有罪。如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却认定为犯罪,正当防卫认定的为故意伤害等;
  
  
  (2)确定罪名不当。把盗窃定为抢劫,把过失伤害定为故意伤害等。
  
  
  (3)量刑偏重,对应子认定的从轻情节却未认定,如自首、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未成年犯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等。
  
  
  3.对诉讼程序有重大违反而进行辩护。如应回避而未回避,证据未经查证属实等。
  
  
  4.如起诉书指控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则可从情理上进行辩护,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从被告人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进行辩护;
  
  
  (2)从被告人行为目的、作案动机等具体情节不甚恶劣进行辩护;
  
  
  (3)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节,是否有可以考虑的客观因素方面进行辩护;
  
  
  (4)从被告人认罪态度结合受害人情况进行辩护。
  
  
  在司法审理程序上,可能对案件有多次的审查和辩护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第几次辩护,辩护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辩护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明确认定,对照相关法律的条款,进行合法的辩护行为,如果出现乱引用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则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总结:一、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一、不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医学会收到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
      员工被辞退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进行房屋租赁的,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解决这些纠纷,就是很重要的问题了,毕竟关系到自身的合法利益。究竟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


·相信许多人在工作都会遇到已经入职却还没有签合同,有些是一个月
      相信许多人在工作都会遇到已经入职却还没有签合同,有些是一个月还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但是入职3个月没签合同就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入职3个月没签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对于......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
      拘留多长时间会放出来?拘留一般在10至15天左右释放,最长不超过37天。但如果存在刑事责任的,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再审辩护词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