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的做法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等方法。二、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的做法有哪些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作为国家的国有资源,其土地使用证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在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如果国家对于土地有正当的使用理由或者其他正当用途的,需要进行回收的,国家会给予原土地所有人一定的补偿并回收,原土地所有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的做法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有哪些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有哪些(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


·关于退还境外投资外汇汇回利润保证金的相关通知?
      关于退还境外投资外汇汇回利润保证金的相关通知?近年来,我国的企业纷纷走出了国门,中国企业在全球各个国家设立总部或是分部。中国各个领域的投资家也有更远的视野,向外国诸如投资,一时间......


·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算起找到吊销处罚的决定书
      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算起找到吊销处罚的决定书,根据决定书下达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销期限。驾驶证造假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


·两人打架斗殴派出所怎么处理
      两人打架斗殴派出所怎么处理?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


·建设合同生效的条件都?
      建设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建设合同生效的条件都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一、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