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一、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就是有效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时成立,这一点没有争议。关于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问题,则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为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书面协议,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这也成为一些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的主要原因。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两项规定说明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从双方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自愿离婚为生效条件。笔者在上文提到,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从分类上看应该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即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协议生效。从上面的分析看出,该协议所附的条件是当事人协议离婚。因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仅有当事人的合意是不够的,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我国目前办理协议离婚的机关包括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民政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办理,司法部门则通过司法程序办理,无论当事人拿到的是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还是司法部门出具的调解书,都可视为所附条件成就,当事人所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因此而生效。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导致该协议未履行,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履行,显然属于条件不成就,法院不应支持。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时往往在财产分割上作出让步,一旦协议不成进入诉讼,当事人所期望的成本利益则无法实现,此时如果法官仍然按照协议作出判决,对作出让步的一方不够公平。如果法律无条件地承认这种协议的效力,也不利于当事人在诉讼前进行协商,因为当事人会因惧怕协议带来的负面效果而放弃协商的努力。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处于特殊的关系当中,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意见一致并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才能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此之前,应该给予当事人充分考虑、反复协商的机会,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私法自治。简言之,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只有在当事人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之后,才是一个生效的、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在此之前,它只是一个成立了但没有效力的文字材料。夫妻既然已经商量好要离婚也需要有离婚协议来将二者之间的关系做个了断,尤其是财产的问题上是最值得在协议中认真拟定的,但是有些夫妻可能会害怕对方会在协议中反悔而约定好了只有在某个条件发生之后才会生效,只要二者没有任何的意见就是有效的。
  
  
  
总结:一、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就是有效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广州市政策提出租售同权以后,很多人都有很多疑虑。广州租售同权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买方的问题。人们以往买房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小孩上学的问题。广州租售同权方案指......


·安排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单位安排员工进行了调休的情况下,那么可以不用再支付加班费。但实际上,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段可能不同。那么此时,单位再安排员工调休就可以代替加班费吗?详细内容我们......


·对于银行存款算遗产吗?
      对于银行存款算遗产吗?被继承者名下的财产都可以算是遗产的;(1)遗产包括的财产:遗产包括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依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有权续签的情况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有权续签的情况是什么如果出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可以续签:第一个是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是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
      对于货物违约金开票吗?可以的;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有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合同金......


·怎样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
      在实践中,有关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很多,比如: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等。纠纷发生后就需要解决,那应该怎样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呢?请跟......


一、附条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