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爷爷奶奶照顾抚养权可以争取么?

  一、爷爷奶奶照顾抚养权可以争取么?按实际情况,父母才有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爷爷奶奶无法争取,但可以作为一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父母作为孩子的直系亲属,是拥有孩子抚养权的第一人。在法律上也就只有父母才享有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我们在离婚案件中以及其他抚养权变更的案件中,发现抚养权只会在父母之间转移。但是现实社会中,很多孩子都是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子女的抚养权是父母双方的,父母拥有抚养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权协助抚养,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有直接抚养权。男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让男方父母帮助抚养。爷爷奶奶不能以自己名义要孙子、孙女的抚养权。二、父母离婚后可以轮换抚养孩子么?1、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2、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综上所述,现在爷爷奶奶照看小孩的情况很多,男女双方离婚后,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小孩的抚养。双方都有权利争取,父母是孩子法定的抚养人和监护人。爷爷奶奶或者其它亲属是不能拿到抚养权的。但是,如果有爷爷奶奶帮着照顾,可以当争取抚养权的条件使用。
  
  
  
总结:一、爷爷奶奶照顾抚养权可以争取么?按实际情况,父母才有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爷爷奶奶无法争取,但可以作为一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父母作为孩子的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


·侦查阶段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吗?
      自古以来到现在也是,坦白从宽。这个是非常受用的,其实有些犯罪分子非常的聪明,他们知道自己肯定是逃脱不了了,所以往往会在国家机关搜集证据时如实供述出自己的罪行,这样就大大的提高了案件......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


·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听到普通老百姓关于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一些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它毕竟影响着一个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投入到使用当中,所以在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介绍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共犯处理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而儿童的认定是在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和女童,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久会构成拐......


·公司法合格股东权利有什么?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公司的种类类型和规模大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方便公司管理设立了公司法。对于公司法当中有对于股东方面问题的明确的规定,对于股东的权利和义......


一、爷爷奶奶照顾抚养权可以争取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