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可以延长多久放人?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可以延长多久放人?
  
  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刘忠诚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于案件的有关嫌疑人,公安局一般会采取拘留的方式进行审问以便案情能够尽快破除,但是对于一些案件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拘留人员是犯罪人员,那么这种情况检察院是不会批准逮捕的,因此公安局就算拘留了嫌疑人最长延长三十七天就需要放人,否则违反规定。
  
  
总结: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可以延长多久放人?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放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离婚公证书要怎样写
      离婚公证书格式写法如下:离婚公证书兹证明×××(男,×年×月×日出生)与×××(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点)登记结婚,于×年×月×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个人申请商标的前提条件: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营业执照均可申请商标注册,只有身份证是不可以的。营......


·假释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假释吗?这是一种针对特殊犯罪分子,比较任性化的一种制度。能够让他们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的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那么你知道假释的规定具体都包括哪些吗?我们为您解答。一......


·近几十年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在不断地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快捷便
      近几十年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在不断地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快捷便利,如今在马路上车辆拥堵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和司机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者会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情节,因......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法益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法益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


·借款方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
      借款方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民间借贷中的当事人一方为出借人,而另一方就是借款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债务人。既然是债务人,那么当然在借贷关系中就负有一定的义务。那么借款方有哪些义务呢......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局可以延长多久放人?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