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合同变更的成立条件
  1、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合同,无合同关系就无从变更。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视为无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合同变更的可能。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变更可能涉及合同标的变更、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期限、地点、计价方式等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领域的设计变更即为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法院、仲裁庭裁决,或者援引法律直接规定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方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方式有要求,则应遵守这种要求。例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该批准程序即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变更形式。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条的规定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的知识,包括约定变更、法定变更、变更的条件等等,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于变更合同的内容还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在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将会为您提供解答。
  
  
  
总结: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1、约定变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欠条打官司能要回钱来吗
      没有欠条打官司钱能不能要回来主要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欠条是证明欠款事实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欠条的话,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借款合同......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什么
      若需要诉讼离婚的,此时意味着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纠纷,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然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您不......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如何判断?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如何判断?在现如今的城市里,各种噪音纷繁而来,有人为噪音比如汽车、亦有自然噪音例如闪电等等,尤其是一些居住于繁华城市的市中心位置的,旁边的马路上几乎从早到晚灯火通......


·法院变更开庭时间理由是什么
      法院变更开庭时间理由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侵权责任法饲养动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