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型国家,严格的法律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刑事案件的方式概率。了解法律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防止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入室抢劫这几年比较多发,有些朋友可能有些疑惑: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下面让的我们为您回答。
   一、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
  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入户的认定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以上就是我们对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问题的回答。入室抢劫对于这个“入室”需要判断清楚,不同的情况量刑有不同,如果情节恶劣的判罚也就会更加严重,比如多次抢劫会加重判罚。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疑惑,可以咨询网站。
  
  
  
总结: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型国家,严格的法律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刑事案件的方式概率。了解法律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防止侵害他人的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


·安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集体低丘缓坡林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平均坡度低于25度的低丘缓坡林地原已自行开垦种植茶叶、果木、中草药、花卉和蔬菜的,按照园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政策执行。即区片......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
      私募基金会亏钱吗?私募基金是否会亏钱市场规则更有利于股权基金,股权基金所投资的企业普遍存在一个保本保息的回购条款,或者是业绩对赌的协议,即使所投向的企业业绩下滑,股权基金也可以通......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


·恶意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告 一、恶意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告?
      恶意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告一、恶意侵犯他人肖像权怎么告?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多次入室抢劫判几年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