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

  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
  
  一、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
  
  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或者向冲突的遗嘱来推翻它。那么,此遗嘱就会一直有效。
  
  二、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谁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并应宣布;当事人没有异议时,把遗产按遗嘱要求进行处理。
  
  执行遗嘱,负责分配遗产的人叫遗产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或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指定或撤销执行人。
  
  一般而言,执行人由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较为公平、公正。
  
  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因为不识字等原因,所以寻找见证人为自己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也具有遗嘱的优先效力,以及法律效力,对于被继承人都有效。
  
  
总结: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一、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或者向冲突的遗嘱来推翻它。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


·工伤职工住院陪护规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职工工伤后住院进行治疗期间,符合规定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而向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作住院陪护,有的陪护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有的是由职工家属进行陪护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抄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


·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一项建筑工程最看重的就是它的质量,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就需要立即整改,否则就会留下安全隐患。模板工程是建筑的基础工程,也有相应的质量标准,所以我们制定......


·商品房有几个证?
      法律分析:两个证。购买的商品房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会给购房者两个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现在有许多的地方已经将两个证合二为一,合二为一后的证件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住院保险赔偿吗?可以赔偿,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


见证人代写遗嘱长期有效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