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第七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破产企业的管辖权问题是很好确定的,因为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即可。除非企业的性质比较特殊,那人民法院也只能依职权作出移送管辖的决定。当然,理论上企业可以对移送管辖的决定提出复议的。
  
  
总结: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
      一、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


·二、三、四、五个月
      二、三、四、五个月。(二)酌定量刑情节。区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险驾驶致人重伤的人数或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确有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


·国家规定各项专利申请费多少钱?
      国家规定各项专利申请费多少钱一、国家规定各项专利申请费多少钱?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二、申请专利需要准备哪些......


·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如何赔
      交强险是我国交通管理要求机动车辆必须保障的一类险种,对我国相关交通事故的被害者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如果相关的赔偿不足的时候,由我国的相关交通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先由交强......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一、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


申请破产期间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