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二、法律依据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其中的生活必需费用,可以理解为基本生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对于法院扣留公民工资待遇的行为,应当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特别是相关行为已经涉及到对相关民事权利的强制执行,所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民对相关行政强制有异议的,也可以提交相关证据来向法院申诉,并要求重新进行合法的认定。
总结: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么
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人对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法人到正确领导和决策,而公司法人的变更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在我国相关......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现如今,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种补偿和惠农政策,使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户都换掉了以前破旧的瓦房,准备修建新的房子。下面,我们将为您介......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做?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做?在上班工作,要是工作环境不好,老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东西,那么就可能在工作上患上职业病。一般老是接触这种不好的环境,日子久了......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情况,如果后期一方侵犯对方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自行诉讼的,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
·买房到当地房管局交税,买房要征收的税种。
买房到当地房管局交税,买房要征收的税种。具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1、契税:一般和首付款一起缴,由开发商代收;2、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