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区别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素质,就不能不考虑要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产地标识等权利,否则你的生意长不了。知识产权就是这样活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二、知识产权保护期是多久?
  
  1.专利权最长20年,期间随着权利人缴费终止而终止;
  
  2.商标权,自注册核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10年到期可以续展10年(某种意义上讲可以理解成可终身有效,只要到期续展)。
  
  3.著作权,也叫版权,时间更长,分为多种权利。
  
  要知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较广,区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由于其特征的不同,在保护的手段和措施上面也应当有所差异化,同时随着现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保护的眼光也要从传统的方式逐步转变到互联网 上面。
  
  
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
      电商平台三无产品如何处罚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电商平台销售三无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三无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司法鉴定意见为什么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司法审判的工程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由于司法鉴定的意见书是具有司法效力,故而对司法审判的结果是会起到一定的影响的。那么,你是否知道,司法鉴定意见为什么具有法......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


·无证驾驶交强险该怎么赔偿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选择地给予赔付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