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一、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在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时,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履行义务就是命令。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严重的,当事人应该意识到这一点,不要不把精力放在不履行义务上,及时履行义务可以做更多有价值的事情。法律的严肃性需要每个人引起重视。
  
  
  
  
总结:一、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
      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每快到春节的时候,总是有些老板或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懂法律的农民工们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正确的途径去讨回自己的薪水,所以往往走上违法之路,......


·抽逃出资包括资本公积金吗?
      抽逃出资包括资本公积金吗?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大于应缴注册资本部分的,应属于公司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金属于公司的后备资金,股东可以按出资比例向公司主张所有者权益,但股东出资后不能抽回......


·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类案件涉及受害人多、金额大,公安机关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不过,随着我国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的加强,一些大案要案......


·在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


·父母离婚欠债子女需要还吗
      《民法典》(.1.1.生效)中规定,夫妻离婚需要对属于双方共有的债务做出处理,但是父母的债务与子女有任何关系吗,子女需要对父母的欠债承担责任吗。如果就“父母离婚欠债子女需要还吗”有相关的......


·北京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
      随着社会保障的不断提升,对于劳动的权益保护越来越严谨,五险一金作为劳动者的重要保障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北京市的五险一金保障着广大北漂一族的利益,那么在国家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之下,......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