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婚姻纠纷被告反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反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在一场民事诉讼活动当中,被告方当然也可以针对原告提出反诉,但被告要注意提出反诉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如果超过法定举证期限被告才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被告就财产分割提出反诉的,应该就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
  
  
总结: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老人立遗嘱找律师有用吗
      老人立遗嘱找律师有用吗一、老人立遗嘱找律师有用吗?老人立遗嘱找律师也有用,可以通过律师使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但遗嘱生效的要件不在于有没有找律师,不同的立遗嘱的方法......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久
      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久违法收购废品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而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


·工伤医保怎么报销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


·一、交通事故无责人伤应当由谁赔偿?
      一、交通事故无责人伤应当由谁赔偿?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无责任一方是不要赔偿的;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的事故,无责任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支出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主要用于该事件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统筹用于其他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费用支出或其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原则上应用于损害发生地。生态环境损......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