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委托要帐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欠钱不还起诉之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三、债务人长期不还债,债权人怎么维权?(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款项超过约定期限仍未归还的,要提醒借款人在期限内返还借款,暂时无力偿还,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
总结: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借款合同怎么写?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内......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的......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必要性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有一些特殊岗位,在进入单位以后就会要求其签订技术保密合同。在日后如果将相关的专业技术泄露出去的话,这都是要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的。显然,关于技......
·怎么样侵犯肖像权的认定标准?
肖像权是每个人对自己肖像保护不受侵害的一种人格权利。那怎么样侵犯肖像权呢?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样就侵犯了肖像权。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受害人也可以......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前损坏风险谁承担?一般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具体情形如下:1、《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
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