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三、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过错方自愿少分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按照协商的方案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最关键就是不能因为对方有过错行为,自己也开始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其实转移或损毁共同财产的做法也是法律不允许的,这样做侵犯到了另一方的财产权。
总结: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申请工伤待遇的时效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的时效是什么?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
·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吗?
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吗?父母一方死亡可以遗嘱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未成年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父、母指定的监护人不一致的,......
·刑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具体轻伤的鉴定......
·员工被辞退额外的补偿是怎样的公司员工被辞退
员工被辞退额外的补偿是怎样的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
一、继子女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吗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
·刑诉法解释自诉人的范围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的刑事诉讼案件中,向被告人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过程成为自诉案件。刑诉法解释自诉的群体都有哪些呢?自诉人的群体范围包括哪些呢?下面有我们来为您进行详细的一一解答。相信您在阅读......
婚姻过错方如何分割财产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