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

  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房屋遗产继承应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房产继承的流程是: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二、继承房屋过户必须办理公证吗?《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不应再强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应成为房管部门拒绝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理由。三、父母去世后房产应该由谁继承?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无论是通过继承还是通过其他的方法获得房子的产权的,房产证的过户是只能到房管局去办理,国家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办理房产证的过户。对于遗产房屋的过户,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且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这套房子的继承人。
  
  
  
总结: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房屋遗产继承应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房产继承的流程是: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商标进入续展期和宽展期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进入续展期和宽展期的区别有哪些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


·如何确定十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可以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鉴定。根据拿到的鉴定书,双方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这样就不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如何确定十级伤残......


·离婚后在复婚财产还算共同的吗
      离婚后在复婚财产还算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手续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婚姻是两个人产生法律关系的依据,也是将两个家庭联系起来的桥梁。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婚姻是神圣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想必您都知道,但是有的时候婚姻可能是无效的,那么,根......


·劳动法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


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