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利用法律来进行民事赔偿和刑事方面的处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二、怎么样算商标侵权?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後,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後,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栗:构成商标侵权行为。2、判定近似商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结合构图、颜色及整体结构等因素,进行对比,采取隔离观察、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定。在判定中,应当以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为基本条件,但不以造成实际误认为必要条件。3、判断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现在是鼓励大家积极的来进行创作,原创性才是一个国家生产的动力,所以必须要保护,鼓励大家积极的来进行创作,如果存在侵权行为的话,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
  
  
  
总结: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利用法律来进行民事赔偿和刑事方面的处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保全做了哪些修改?
      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保全做了哪些修改?一、新民事诉讼法对证据保全制度的修改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护的行为。证据......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不管是在诉讼开始之前还是在诉讼进行中,当事人都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将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的,但此时要求必须满足规定条件才行。而法院受理了财产保全申请之后,就会......


·在很多损害赔偿事故中,都会涉及到一些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
      在很多损害赔偿事故中,都会涉及到一些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去进行法律诉讼了,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比如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就是两年,但是对于环境污染的这种特......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形式及功能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形式及功能一、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形式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也就是合同的保全,它是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形式而实现的。(一)、把握代位权的行使要件1、合法......


·不能犯未遂犯罪吗
      不能犯未遂是犯罪。不能犯未遂是“能犯未遂”的对称。简称“不能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刑法理论上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


·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要多少钱
      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要多少钱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而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到底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要多少钱......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