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一、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立遗嘱需要说明一下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 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婚前婚后的财产是否在能够继承这个方面的话,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如果是婚前的财产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处分,订立遗嘱都可以。但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必须是夫妻都能够同意才行。
  
  
总结: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一、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婚前房产婚后立遗嘱需要说明一下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书写?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书写?一、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级别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__________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逮捕后需要换押手续应该怎样处理
      一,逮捕后需要换押手续应该怎样处理犯罪嫌疑人换押的法律规定:《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
      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会怎样?1、租房合同纠纷如果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实践中,有一类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通常可撤销合同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包括哪些吗......


·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
      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一、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