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1.标题
  
  文书顶端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字样。
  
  2.事故时间
  
  写明事故发生于××××年×月×日×时×分。
  
  3.事故地点
  
  即事故发生地的所在处所。如“××省××县阳二线17km 473?5m。”
  
  4.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
  
  按顺序分别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电话及本次事故中应负的责任。身份事项应按格式中的项目要求逐一填写,力求准确、完整、明了。
  
  (二)正文
  
  写明以下三方面内容:
  
  1.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
  
  即用扼要的文字叙述出何年何月何日在何地因何原因发生了何交通事故,造成了何后果(包括人员死亡、受伤、车辆毁坏、财物毁坏损失等),其作用是为底下的责任认定提供事实依据。
  
  2.责任认定
  
  主要写明责任的认定情况,即分析负有责任的人因为什么原因,造成什么交通事故后果,应负什么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共同责任),这部分文字的来源应主要取材于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其内容。
  
  3.协议内容
  
  继责任认定之后,首先写明如下一段文字:“经调解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确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写明由肇事方(事故责任方)付给受损害方何种项目费用(如经济补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人民币(或外币)××元。该项目的表述根据协商的具体要求。既可合并写,也可分项独立依次表述,如何写应视情况而定。
  
  (2)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这项应写明上述给付的数额是一次给付还是分期给付,如一次性给付应写明给付的期限;如分期给付应写明第一次给付的数额及期限,第二次给付的数额及期限,以利于按时履行。最后写明结案日期,“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处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就此结案。”
  
  (三)尾部
  
  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如系单位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之下写明办案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以及相关项目范围,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调解的认定只能对赔偿的情况进行处理,涉及到刑事责任是无法调解的。
  
  
总结: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一)首部1.标题文书顶端标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字样。2.事故时间写明事故发生于××××年×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业类合同(五)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


·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是怎样的?根据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权益转让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青海股权转让办理手续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一、股权转让有关规定第十九条挂牌公司权益应通过股权交......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告诈骗罪
      被骗了就可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诈骗罪侵犯对象不......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都要平均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此时如果有共同财产、债务的话,那需要同时处理,当然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解决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如......


·跟学生能约定违约金吗?
      跟学生能约定违约金吗?不能跟学生约定违约金,因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


·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的内容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