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上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网上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变更经营范围是不能在网上办理的,需要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去工商部门办理: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二、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法律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要进行变更,那根据新的经营范围可能还得先办理行政许可,所以在变更经营范围之前,公司的准备工作也非常多,最起码得先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具体的经营项目,还需要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准备其他的材料。
  
  
  
总结:网上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变更经营范围是不能在网上办理的,需要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去工商部门办理: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
      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一、职业病申请提交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


·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所谓定金,是指在标的物因债权人的原因不能交付给债权人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保管机构以消除债务的制度。存款和取款按下列程序办理:债务人应当向寄存人保管人提出......


·离婚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一、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农村的房子只要有遗嘱就可以继承给侄女;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里没有侄女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


网上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