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

  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
  
  一、律师审合同步骤有哪些?
  
  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三、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陷阱。
  
  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审查标准,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合同生效条款。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其中,前8项是《合同法》第12条列出的内容。合同审查时重点关注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清楚、完整、公平,是否严重损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
  
  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其实就是要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构成无效的情形。在这里,熟悉相关合同法条文是最起码的要求。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是否清楚,审查时没有固定的方法,只有逐字逐行地看,认真地看,提高文字理解和驾驭能力也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步沟通、参照
  
  一般的合同,经过第一步、第二步的审查,一些初级的问题都能予以解决。为防止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律师审查一份合同大概要多少钱?
  
  1、简单的合同:500元起。
  
  2、复杂的合同:1000元起。
  
  3、专业性合同:10000元起。
  
  4、重要专业的合同起草具体收费可以与律师协商。
  
  
总结: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一、律师审合同步骤有哪些?第一步形式审查(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正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工资的话,那么当然是可以私底下找用人单位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当然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据,或者是提起劳动诉......


·进拘留所拘役多长时间可以看望?
      一、进拘留所拘役多长时间可以看望?进拘留所拘役刑法中规定的可以看望犯人的时间是: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


·高检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高检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
      借条到期重新写借条是否合法?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审合同的步骤及律师收费?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