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是否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2、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3、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4、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二、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换言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导致死亡的话,就可以按照工伤对待处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司法实务中,工因工外出期间驾驶或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也不受交通事故责任限制,只要职工在事故中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排除情形,就应认定为工伤。
总结: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房子抵押给个人再办理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子在中国也是一个热门话题,人口平均都是有房可住的,但由于房价的日益增长,不是每个人都能住新房的,所以二手房的办理手续在法律中也在日益完善,那也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人的权益。那么房子抵......
·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
·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有的人在结婚之后还不懂得收心,作出一些犯罪行为,从而被判刑坐牢,也就是我们说的在监狱服刑。此时配偶是可以要求进行离婚的,但却不知道夫妻一方在监狱的,应该如何离婚?下面,我们为你做详......
·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
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一、商业汇票包括哪些类汇票从不同角度可作出不同分类:(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标明:见票即付的......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作用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一、什么是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居间合同纠纷上诉代理词是指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的原、被告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