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

  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
  
  一、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
  
  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不会被判刑,故意伤害罪没有鉴定出轻伤,不会被判刑,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一)头部轻伤一级的情形包括:
  
  1、给伤者头皮造成了创口或瘢痕,同时长度累计达到了20厘米的。
  
  2、造成头皮撕脱伤的,要求伤害的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造成头皮缺损的面积累计达到了24平方厘米以上的。
  
  3、伤者的颅骨出现了粉碎性或凹陷性的骨折情况。
  
  4、若是造成颅底骨折的话,则同时要求存在脑脊液漏的情况。
  
  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二)头部轻伤一级的情形有:
  
  1、给伤者头皮造成了创口或瘢痕,同时长度累计达到了8厘米的。
  
  2、造成头皮撕脱伤的,要求伤害的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造成头皮缺损的面积累计达到了10平方厘米以上的。
  
  3、若出现帽状腱膜下血肿的情况,则要求此时的范围达到了50平方厘米以上。
  
  4、造成伤者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头部若是由于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而受到损伤,却并不满足轻伤的鉴定标准,可以认定该故意伤害行为没有给对方的身体造成较大危害。故此不管受害者是否原谅其打破头的行为,侵权者一般都不会被判处坐牢,通常只会被判处拘留或者是支付罚金等的处罚。
  
  
总结: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一、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不会被判刑,故意伤害罪没有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呢......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具体如下:(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同一种商品使用注册商标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才可,通常都要支......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


·设计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设计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一、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2、《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4、勘察设计单位......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的规定?人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各项赔偿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


没有达到打架头部轻伤鉴定标准会被判刑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