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一、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中地址身份证可以打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
  
  借条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三、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 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如果借条当中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这些都是用手写的,只有地址和身份证的信息是打印的,这样写借条的话非常的不正规,因此,要么整份借条手写,要么整份借条打印。借条的写法还是越正规越好的。
  
  
总结: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一、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借条中地址身份证可以打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在工作中,企业由于发展需要会和别的公司进行合作,为了确保双方的债权债务独立,公司通常会写一份说明书,在说明书里面写明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作遗产继承顺序?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作遗产继承顺序?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作遗产继承顺序,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
      网络诈骗警察立案资料有哪些,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为了维护网络秩序,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国家对网络诈骗的行为的打击力度是较大的。网络炸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


·宪法公民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
      宪法公民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是在学习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听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种说法,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是随便哪个国家机构就可以随便规定的,而是由我国下宪法规定,有全......


·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标准 一、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标准?
      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标准一、车祸被撞伤如何赔偿标准?车祸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是因人而异的,相应的参考依据是: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