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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一、老人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公证,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3、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性的法律行为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
  
  四、遗赠扶养协议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司法实践中任何的书面协议包括遗嘱,这些都是可以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的,关键是当事人自己要分析一下是否有公证的必要性,当然了,对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公证的话也更有法律保障一些,对遗赠人和抚养人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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