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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
  
  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诈骗只能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提出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诈骗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同诈骗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任何的诸如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主体,都不得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来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这是由于不仅签署合同的主体受到了财产损失,社会秩序也被破坏了,故此任何合同诈骗案件,都需要在法院将刑事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合同诈骗案的受害者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以此来减轻自己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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