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一、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三、收养人需提供的材料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四、送养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关于合法收养手续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其中收养人和送养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在办理收养手续之前还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才行。
  
  
总结: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一、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新员工入职要签多久的合同比较合适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的公司做出的选择有所不同。有的公司一年一签,有的公司一签签十年,不同年限的选择各有利弊......


·对于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
      在当今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公司发售了房产,那么公司在发售房子的时候是否要对房产税这一块又有什么约束或者是限制呢?现在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于公司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那么对于公司房产税如何......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包括哪些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包括哪些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了便于学习和适用,特将《民法典》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


·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