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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块地"土地改革后,最终获利是谁?

  农村"三块地"土地改革后,最终获利是谁?
  
  第一块地,耕地
  
  把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分离成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并行分置状态。
  
  打个比方,李四是一个种粮大户,一直想扩大规模,但是没有资金。三权分置以后,他租来的土地有了经营权,用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这样他就得到一大笔钱,可以扩大规模,加大投资,收益也会更多。
  
  所以其实这个制度盘活承包地,简单来说,就是承包地可以抵押贷款了,但是谁能贷款呢?是农民吗,一个农民几亩地,肯定不够贷款的。所以贷款的主体肯定是流转了很多土地的种植大户。
  
  所以耕地改革的收益人是农业大户,这样没毛病,但是问题来了,现在流转土地贷款搞农业的真的是农业大户吗?会不会是工商资本呢?
  
  是的,现在越来越多城里的商人看到了农业未来的前景,他们有一套运作的手段,他们来流转土地贷款,再搞农业,最后把农业做好了,诚然,这样我国的农业也发展了!但是农民只是吃了地租,农业生产的收益却是不一定得到的。
  
  第二块地,宅基地
  
  宅基地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宅基地申请越来越难。因为过去在农村乱建房的人很多,所以现在到处在搞新村规划,好多地方暂时不批宅基地了。而且很多地方村内没有空闲宅基地,同时耕地转成建设用地是被严格控制的,所以造成无地可批的局面。
  
  二是宅基地征收,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宅基地征收这个倒是确实给农民有点好处,这几年宅基地征地的补偿给的多了。而且以后的趋势会越来越多,目标是和国有土地“同价同权”。
  
  三是宅基地有偿退出,整个政策不错,就是目前定价低了点。去年安徽: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政府会按照每亩不低于5万元进行奖励。按照一户村民的宅基地在200平方米左右,实际上只有不到2万元的收入。
  
  第三块地,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简单来说就是村集体可以用来建厂房等设施的地,这几年各个地方都开展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转让。并且很多地方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让农村集体土地跟国有土地“同价同权”。
  
  这个农民能不能受益,主要是看这块地流转出去之后,得到的收益怎么分配?过去也有村把自己的地租出去,但是钱却没有进到农民的口袋。
  
  如果国家在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政策的同时,规定一个给农民的收益比例会更好一些,就像征地补偿其实也是给村集体的,但是规定不少于80%要分给村民,这样村民就真的分到钱,所以建设用地也是一样的,如果没有一个规定,这个钱真不到一定能给农民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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