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专利侵权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 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另外,《专利法》第59条还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罚。
  
  除法律规定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另两种侵权行为:一个是“过失假冒”,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这时,该行为即使无假冒故意,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另一个是“反向假冒”,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专利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民事诉讼庭审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庭审程序有哪些?民事诉讼庭审程序一、审理前的准备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一、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吗怎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过期没有续签吗怎么补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司法鉴定结果往往能够作为一个直接的证据证明案件的真相,但是司法鉴定的结果并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鉴定机关只能够根据现有的证据做出客观的判断鉴定,一旦出现不满只能自己处理。那么如果不服......


·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一、如何区分犯罪既遂犯罪未遂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竞业限制的认定分析,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而与劳动者签订的一个竞业限制条款,这在很多岗位上常见的一个现象,那么竞业限制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走私贵重金属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走私贵金属罪是一种危害国家贸易管理的行为,除了我们常见的黄金,白银以外,铂、铱、锇也算作贵金属。不同的罪,拥有不同的犯罪主体。那么,走私贵重金属罪犯罪主体是什么?其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行为都?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