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合同的审查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而且借贷双方较为熟悉,信用程度较高。不过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民间借贷双方还不都是熟人、亲友,所以签订书面的、正式的借贷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而在签订合同时,审查合同是重中之重。民间借贷合同是指无放贷经营权限的市场主体之间,如自然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出借人出借自有的合法资金给借款人,借款人基于合法的目的使用这笔资金,所签订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合同。在我国《民法典》里面,对民间借贷合同的专门规定主要是《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以及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前条指明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有交付行为,后条是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利息的规定。在本质上,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别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方的借款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实践性、单务、无偿、非要式合同;后者是诺成性、双务、有偿、要式合同。简言之,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放款时生效,而非一诺即成。在民间借贷合同生效后,由于出借人已经放款,出借人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借款人只有义务而无权利,故民间借贷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由于民间借贷合同常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有足够的信任关系,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民间借贷合同为非书面形式。
  
  
  
总结: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该怎样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区分往往需要较强的专业性。那么什......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一、起诉离婚的程序和过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规定什么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企业对于抢注商标怎么转让
      一、企业对于抢注商标怎么转让?商标如果被判定为是抢注的就会被直接撤销商标权,根本就无法正当的完成转让。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都有哪些
      由于楼市波动,不少购房者把目光转移到了二手房。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二手房不同于新房,存在着诸多风险。那么,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都有哪些?确定房屋产权是防范二手房买卖风险的第一步,那么......


·疫情期间拒绝强制隔离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和疑似患者拒绝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


民间借贷合同的审查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