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很多人喜欢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简称为第一继承人,而关于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出现在法定继承当中的。那么您知道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继承人主要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当然有的时候也会有代位继承人、胎儿以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很多人喜欢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简称为第一继承人,而关于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出现在法定继承当中的。那么您知道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
      网络诈骗会坐牢几年?我们在享受着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享受着其带来的风险。不法分子如果在网上获取了我们的信息,就可能会设置相应的骗局对我们进行诈骗。网络诈骗是违法的,被抓到......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


·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又可以称为所有权代位权,通常情况下多发生于保险相关领域,是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一种替代性权利。但是仅仅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很多人仍然不......


·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对监护关系来讲,实践中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就包括变更监护关系、解除监护关系以及终止监护关系。在不同的情况下导致的结果不同。那么具体来讲,导致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涉黄保释要用户口本吗
      不需要,户口本只是反映是否有固定的住处,实践中一般提交身份证也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一、探视权不履行后果是什么?
      一、探视权不履行后果是什么?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