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

  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
  
  一、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二、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总结: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一、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土地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这两个权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释义也不一样。人们经常为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


·监护人证明材料有哪些?需要哪些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办理一些业务的时候,有可能会被要求提供监护人证明。什么是监护人证明呢?监护人证明材料有哪些呢?对于您的这些困惑,下面就由我们,一起带您来详细了解一下监护人证明的相......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 ?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一、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1、这种情况中,旅行社免除自己主要的责任,不能当然免责,所以即使旅途中发生的是不可归责旅行社的事由,但是最终还是得由旅行社负......


·软件著作权不收取登记费了吗?
      我国目前是非常重视个人版权这一方面的利益保障的。越来越重视说明我国的法律也相对的越来越完善。以前个人有个人专利时,可以去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然后缴纳一点登记费,个人的版权就得到法......


拖欠工资仲裁流程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