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办暂住证的手续: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总结: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都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涉案3万元的销赃罪如何
      我国法律未规定销赃罪,只规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是什么?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是什么意思?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第一时间就是要去协商解决,而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就是要进行民事诉讼了。那么......


·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
      一、自己改了劳动合同书的日期会有什么影响?1,不能改,改了就没有法律效力了。2,如果日期有误,可以让单位重新出具一份。劳动合同写错可以更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变......


·法律上犯罪中止有何特征
      犯罪中止有何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


·关于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已经有明令的条文规定,对行政处罚进行相应的惩罚,那么就会对它的相应的机关可能就会产生一些疑问,关于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机关......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