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
  
  一、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
  
  如果仅仅是被人掐脖子而没有构成轻伤,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要看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认为构成轻伤、重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一般是从伤害结果来看,必须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其次是看这个伤害结果是否由行为人造成,伤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再者要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具有非法性,如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激情、义愤故意伤害犯罪的。
  
  掐脖子的行为一般是发生在吵架、打架行为当中。此时情绪过于激动,可能会导致脖子严重受损,那么一旦经过鉴定确定为是轻伤以上的损害,那么受害者就可以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法院在受理后,若是确定故意伤害罪成立,那么也有可能会直接量刑。
  
  
总结: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一、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如果仅仅是被人掐脖子而没有构成轻伤,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要看公安机关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由于感情不和,双方就会提出离婚申请。在军人的婚姻里,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最常见的离婚要求是军人配偶提出来的,但也有军人提出来的情况。那么军人离婚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


·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但如果是属于计算机软件的话,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著作权。而现实中出现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也比较多,此......


·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呈吗
      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呈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


·根据股东会决议弃权的说明弃权的股东需要担责吗?
      根据股东会决议弃权的说明弃权的股东需要担责吗?股东会决议弃权的股东不一定需要担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


·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法律的不断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化很高的社会,人们在生活中的侵权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已经写入了法律,目的就是在保护我国的环境不受损失,关于保护动植物的规定在我国......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均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两种证据拥有不一样的作用,对于案件的发展和侦破具有很大的助力。一般来说,两者之间有着很明确的划分标准,那么实......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