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

  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一、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首先,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丈夫偿还的,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相应的实际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 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六)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正当必要的 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八)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是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他们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法中归各归所有和共同所有或其中的部分各自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夫妻之间借钱的话,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偿还的,不能因为是夫妻就不予偿还。
  
  
  
总结: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一、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首先,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需要丈夫偿还的,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是逮捕了吗?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是逮捕了吗?醉驾被判处拘役并不是逮捕,拘役是指短期限定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实施妨碍......


·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
      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一、关于落石算不算工伤事故?因工作原因,或者工作地点造成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


·公司可以强制要求职工加班吗?
      加班会剥夺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时间,如非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公司不能因此就扣职工工资也不可以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实中公司可以强制要求职工加班吗?对......


·什么人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
      【为您推荐】蓬江区律师?平江县律师?青羊区律师?洞口县律师?冷水江市律师?博白县律师?钟山县律师??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同的一点,就是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他死后帮助......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
      兄弟姐妹如何继承财产?1、按照国家《继承法》将兄弟姐妹之间列为相互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权份继承遗产。2、......


·牙齿过度治疗的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一、牙齿过度治疗的司法鉴定如何申请准备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由执......


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