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房屋确权后怎么继承?

  个人房屋确权后怎么继承?1、个人房屋确权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是没有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2、房产遗产继承一般有两种形式;(1)一种是采取折价补偿,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对他们进行补偿;(2)另一种是由继承人共同拥有房产,也就是所有继承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的所有权。民事主体在死亡之后,就会涉及到遗产的分割问题,此时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若是死者有配偶的,此时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而结婚后积累的工资等收入,有一半属于配偶,故此需要先将者部门财产分割出来,才能开始遗产的继承活动。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是怎样的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房屋的所有者在离世之后,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共同拥有房屋的继承权,但是此种方式容易发生纠纷,故此大部分的情形下,会约定由某一个特定的继承人获得房屋的继承权,然后其他人获得继承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当然若是有其他的遗产,也可以协商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多分一些。
  
  
  
总结:个人房屋确权后怎么继承?1、个人房屋确权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若是没有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2、房产遗产继承一般有两种形式;(1)一种是采取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
      一、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才能停保吗?1、公司一个员工辞职,去社保局停保,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其实,这是一个制式的文书,全称叫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要按要求将该文书填好......


·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过错的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砸车盗窃现场被抓怎么判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人在过量饮酒之后
      人在过量饮酒之后,大脑会被酒精所麻醉,此时会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个人行为往往不受大脑的操控,此时,如果驾车行驶的话,极易出现交通事故。所以,近年来,我国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对于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而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字是否有效的介绍
      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字是否有效的介绍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按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和基本内容确定。对具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劳动者而言,是劳动关系,无论合同叫什么名称,只要具备劳动合同......


个人房屋确权后怎么继承?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