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过错推定是什么?

  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在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当中有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其实这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了,那么您知道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吗?而具体又应该在哪些地方适用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在众多的工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而又不能通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得以补救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是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之间的一种中间责任形式。过错推定较之一般的过错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为它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行为人,从而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过错推定规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过错推定加重了行为人的证明责任,因此,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推定规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2在高度危险责任中,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所承担的侵权责任3在饲养动物损害中,动物园所承担的侵权责任.4在物件损害众人中,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6、堆放物侵权(88条)7、林木折断侵权(90 条)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了吧。一般只有在上述八种侵权情况下,才会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此时要是行为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那么就推定其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在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当中有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其实这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了,那么您知道过错推定是什么意思吗?而具体又应该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监护关系公证书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
      监护关系公证书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一、监护关系公证书办理时需要哪些材料?监护关系公证书办理时需要的材料如下:1、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天水农村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
      天水农村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


·商铺过户要户口本结婚证吗
      不需要,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


过错推定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