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得申请驾驶证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为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为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3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申领驾照的年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总结: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有哪些,哪些人不得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北京和上海五险一金交纳的最低比例是多少?
      国家规定,企业要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最低要求三险一金,这是国家给予上班人员的基本保障,很多私人企业都做不到。但是很多员工得不到应有的权力。五险一金要求缴纳的比例,各个省市都不一样。......


·传销多少金额可以判死刑
      传销不是按金额判刑,是根据组织人数和层次作为判刑标准,并且犯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罪的,不会被判处死刑。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不付物业费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大多数的小区里都有专门的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的。那么,如果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可......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


·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定义和处罚是有严格规定
      交通安全法中对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定义和处罚是有严格规定的,酒驾的血液酒精含量要小于醉驾,处罚也要轻于醉驾,醉驾严重的甚至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那么如果醉驾致同车人员受伤司机......


一、考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