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依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1、行为人实施了恐吓行为,即通过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告知对方自己要采取什么行为,并导致了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2、对方因此产生了恐惧心理;
  
  3、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了财务;
  
  4、行为人取得了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恐吓的内容可以是侵犯对方人身、财产和名誉等非法内容,也可以是合法内容,因此并不排斥如果债权人索要债务的方式过于不正当导致的犯罪。
  
  而索要债务本身有时候是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有时候是有争议的权利,这决定了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是否构成犯罪。
  
  1、依据规定,索要债务本身是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时,用恐吓的方式行使无争议的权利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为一般索要债务本身就是一件正当的事情,属于无争议的权利,欠了钱是应该还的,所以行为人本身就对债务人拥有着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2、索要债务本身是有争议的权利时,用恐吓的方式行使无争议的权利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为不是所有索要债务的行为都属于无争议的权利,比如索要的债务本身属于非法债务的赌债、高利贷等,又比如明明是金额很小的债务,却用了恐吓对方生命的手段,这些虽然也属于索要债务,但都是属于有争议的权利。
  
  因此,若想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时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该权利具有民事诉讼的可诉性,如果本身属于非法活动的一部分则不具有可诉性;
  
  (2)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手段具有正当性,为社会所容忍。
  
  
总结: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依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1、行为人实施了恐吓行为,即通过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告知对方自己要采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项目方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
      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完工之后,项目方需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看工程质量是否过关。我国法律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以更好地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我们为您整理......


·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
      在国家如此高压态势打压非法集资行为的情形下,可非法集资大案还是以近乎于猖獗的态度在不断的挑战着法律底线。而其中有部分受害者在发觉以后考虑的问题却是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实际上,公民......


·酒驾是刑事处罚吗
      酒驾是刑事处罚吗不一定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


·法律规定近亲结婚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近亲结婚怎么处罚?按照现行法律,近亲结婚并没有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但属于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准予登记的,如果隐瞒事实骗取了登记,其婚姻也是存在婚姻无效的因素,法院有权撤......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数人们的生活,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例如可以用于转账,支付等等。但是如果防范不够,就有可能被骗。微信被骗,肯......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母亲去世继父和子女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约定执行即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