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占地赔偿款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如下:
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2、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从立法目的解释来看,土地补偿款的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从一定程度上讲,它是农民最大和最后的保障,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土地补偿款实质是对失地农民这一特定身份人群的一种生活保障,是失地农民今后生活的主要依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认定情况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而对于征地补偿的情况,是属于对当事人的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不具备该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显然是不可以获得赔偿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总结: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占地赔偿款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如下: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改变。那现实生活中,一方起诉离......
·司法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吗?
司法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吗?国家赔偿除了司法赔偿外还有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
·不批捕后必须侦查的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不批捕后必须侦查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宜宾市征地补偿办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宜宾市征地补偿办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土地,我们享有使用权,所以国家或者是一些机关单位,想要征收我们的土地,首先是要给予我们一定的征地补偿的,虽然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使用权也是国家......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