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犯三十七天一定会批捕吗

  一、诈骗犯三十七天一定会批捕吗?
  
  涉嫌诈骗刑拘37天也不一定会批捕的,批捕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诈骗罪的,一般数额较大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则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并处罚金。而要是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以处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而言之,人民检察院不会因为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就必须得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没必要采取逮捕措施的,检察院有可能会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总结:一、诈骗犯三十七天一定会批捕吗?涉嫌诈骗刑拘37天也不一定会批捕的,批捕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笔迹同一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笔迹同一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1)劳动者合法解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劳动者解约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的,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2)劳动者违法......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死了爷爷的遗产孙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的孙子对爷爷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何时生效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何时生效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


·没有死亡残疾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我国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交通肇事率也越来越多。交强险作为我国上路机动车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最大的限度的保障了被害者在受到交通意外时的保障,那对于没有死亡残疾交强险赔偿吗这类交通......


·什么是缓刑,什么情况下会判缓刑
      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法官最后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同时宣告缓刑,也就是有条件的暂时不被羁押在监狱。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是缓刑呢?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法官才会判缓刑呢?针对这......


诈骗犯三十七天一定会批捕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