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公司企业的经营,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不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 ,随之而来的公司企业的股东变更也是常有的事,那么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呢?您如果有兴趣想要了解有关内容,就请跟我们我们一起浏览下文吧!
  
  一、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其实,股东变更所需要的时间并不久,只要手续齐全,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即可办理股东变更。
  
  二、股东变更的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股东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如果您涉及到以上方面,就不需要纠结股东变更需要多久了,股东变更并不需要多久时间,而且在文中都列出了股东变更时所需要的材料和程序,您只要准备好材料按着程序走,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有什么不清楚的,请联系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给您很好的解答!
  
  
总结: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公司企业的经营,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不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随之而来的公司企业的股东变更也是常有的事,那么股东变更需要多久呢?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


·我国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和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


·一、租店面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一、租店面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


·哪里可以查的到检察院的批捕率?
      一、哪里可以查的到检察院的批捕率?检察院的批捕率是不对外进行公布的。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学生持刀抢劫还是寻衅滋事会被要求支付医疗费,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