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二、关于拘役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公诉案件的一审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拘役和管制相比较的话,肯定管制属于最轻的判罚方式,但是,管制和拘役都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不过拘役要比管制重一些,根据自己的犯罪行为,能不能被判处拘役,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
  
  
  
总结: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离婚不想给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不想给抚养费可以吗?不可以;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婚......


·解除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孩子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


·员工故意不签合同有啥后果
      雇员“故意”不签署合同的后果是什么?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本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减少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如......


·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都会判缓刑吗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1、法......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
      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有哪些?非自然人股东投资风险主要就是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出资不实等的风险,因为非自然人作为股东一般是设立子公司,与作为母公司的企业存在频繁的经济往来和利益链接。......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