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在做房地产抵押交易时,须在拥有者在签署抵押合同中要小于三十天,在房地产的登记地的有关部门,如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记录,并且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所需材料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在房地产拥有者办理房地产抵押有关登记时,办理抵押的权利人应该带齐以下法律文件:
  
  第一个,在营业期间必备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第二个,房地产所属者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的开具的证明书;
  
  第三个,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必须应还有法人的代表或当事人给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说明文件;
  
  第四个,对房屋抵押者的借款的合同(或者主要的合同);
  
  第五个,双方应该出于抵押的相关合同;
  
  第六个,房地产所属者的抵押物的相关部门给予的产权证明(其中主要的包括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给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等;
  
  第七个,在特殊情况下,要是被抵押物不是个人拥有的,而是隶属于合资的企业或有关的股份公司拥有其所有权,应该出示董事会的同意抵押的决议书以及相关的文件;
  
  第八个,若是之前抵押过,现在需要重复抵押,那么必须提供之前相关的抵押权人同意授权并且再次抵押的相关书面文件;
  
  第九点,若是需要抵押的房地产是两人或以上共有房产的抵押,那么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都同意的相关的书面文件;
  
  第十点,抵押人必须出示相关的声明并且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说明其有瑕疵;
  
  第十一点,必须具备其他的和抵押有关的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点,双方的手续必须要齐全,并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核对。
  
  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在有关部门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的申请表;
  
  其次,房地产抵押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部门的《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向上级提交有关的材料以及资料;
  
  相关部门会在一到两天内做好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在复审人员按要求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登记材料后,必须要核对电子数据并且签署相关部门的复审意见。 要是没有符合条件的话,应给予说明,并且退回处理, 要告诉双方必须一次性补交所有相关的资料。要是没有符合相关的规定,应当给予不予登记的说明、并且要暂缓登记决定,然后在七天内通知有关的申请人。
  
  房产抵押登记都是设定有抵押期限的,大概是一年上下,但是设定的抵押期限只是一个数字,实质上等同于没有设定抵押期限,因为最后的解押是以贷款人出具的解押资料为准,就算超过了抵押期限,而没有取得贷款人的解押手续,也是无法办理解押的。
  
  
  
  
  
总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一)一般规定:《关于房产税若千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六规定,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工程建设合同如何履行?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公司带来的风......


·玩忽职守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怎么区分?
      玩忽职守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怎么区分?一、玩忽职守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怎么区分?1.玩忽职守直接损失(1)债务人已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且无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3)因......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起诉离婚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答辩、开庭审理,当事人要在这期间做好诉讼准备,收集离婚需要用到的证据。离婚起诉时当事人还需要预缴诉讼费用,下面,我们就来......


·山东对醉驾有新规是什么?
      山东对醉驾有新规是什么刑事处罚《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


·一、工伤待遇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
      一、工伤待遇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