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001年修改商标法,对此款规定作了重要改动:将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期明确为“公告之日”。根据我国民法关于公告公示效力的原则,这一规定确立了商标专用权转让行为公告生效的制度。
  
  二、商标转让的流程
  
  1、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在签订合约之前,应当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商标受让人应查看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的综合查询。
  
  2、双发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以及转让商标的费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3、商标转让材料的提交。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转让商标信息及证明文件、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等待商标局回复。商标局在收到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后,会在6到8月内对双方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证明标明的日期就是商标转让生效日期。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总结: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
      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新夫妻离婚债务是如何规定??我国现行《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


·在我国一般划痕险保费多少
      在我国一般划痕险保费多少钱新车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结合本人的实际需求,同时购买不同的保险也需要知道保费是多少。就比如说近几年来在车辆保险当中新兴的汽车划痕险,汽车划痕险本身也是要结合......


·国企签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国企签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


·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
      一、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查询任何有关案件方面的信息都必须要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咨询,在网上是查不到任何信息的;家属会受到逮捕或居留通知书,上面会有涉嫌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应委......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要求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假释适用的是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要是死缓犯能够减刑到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也是可以被假释的。但作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被假释的话,则就有一定的......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