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配偶能当遗产取得吗
婚前财产配偶能当遗产取得吗
1、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法分得。但如果该产权人去世,则按遗产处理,按法定继承或者遗嘱分配。
2、夫妻间还存在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一半也是要作为遗产来分割的。
3、遗产分割首先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一样的继承权。第一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只有第一继承人都不在,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婚前房产给对方收税吗
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适用析产过户,需要缴纳税费。因为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而婚前房产给对方是夫妻一方将自己占有的全部房屋份额赠与对方。需要按照房屋赠与来交税,房屋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
1、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亲属之间,或者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予是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遗赠,同样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赠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偿赠予税额:应纳税额=(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20%。
2、契税。无论是亲属之间还是非亲属之间,契税都是需要受赠人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
3、印花税。亲属或者非亲属之间的赠予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交易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全额缴纳。
4、营业税。如果是亲属之间赠予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则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如果该房产已经满5年,免征营业税。
5、其他费用。附加费用一般有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城建税的征收比例为7%,教育附加费3%。
三、房产过户手续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总结:婚前财产配偶能当遗产取得吗1、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法分得。但如果该产权人去世,则按遗产处理,按法定继承或者遗嘱分配。2、夫妻间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一、地下钱庄的含义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附某种合法或被公众认知的身份,利用或间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秘密经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
·醉酒驾驶处罚的具体内容
当今社会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增添了许
醉酒驾驶处罚的具体内容当今社会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增添了许多的交通工具,然而这些交通工具在方便人们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危险。尤其是很多人在饮酒之后开车,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针对这......
·包装相似度多少算侵权吗?
包装相似度多少算侵权吗?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包装相似度多少算侵权,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
·公司经理有什么职责?
公司经理有什么职责?职责一: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工作任务1.组织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进行调整2.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经董事会审批后组织、......
·我国法定的主刑有哪些种类
可以说刑罚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而我国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每一类当中又具体分为了一些细小的处罚。那您知道主刑有哪些种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
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一年累计有多少天一般为11天,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1.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况下放假......
婚前财产配偶能当遗产取得吗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