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双方解除了合法的婚姻关系,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应当基于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认定,但肯定有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或者判决处理。
总结:一、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一、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一、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抚养协议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
·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
一、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
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一、对于罚金能扣减所得税额吗?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
·一、河北省保定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是怎么算的?
一、河北省保定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是怎么算的?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
·民事案件回避制度有哪些情形
民事案件回避制度有哪些情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
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如何处理应与对方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
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什么?合同的四种效力分别包括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
一、 第二次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