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受贿,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誉。(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负有判决、裁决职责的司法职员,在开庭的时候,是一定需要以相关证据为基础、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来宣判案件最终审理结果的。案件审结之后,相关司法职员,是需要按照裁决书、判决书之中的内容,来执行相关的处罚的。
  
  
  
总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


·醉驾加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
      醉驾加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无证驾驶加醉驾的处罚为:吊销机驾驶证,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依法追究其他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如果因为无证驾驶醉......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
      如何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一、如何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


·在我国关于保险高空坠物赔吗
      在我国关于保险高空坠物赔吗刮风下雨季往往最容易导致高空坠物的现象发生,可能平时您也不太注意防范高空坠物,每次都是发生了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以后,高空坠物才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引起您的注......


·相关法规编辑
      相关法规编辑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


·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在我国,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但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纠纷法律,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最后一根稻草了。除了在追求法律公平公正的过程中,对于司法效率问题也是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