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婚姻终止的条件是怎样的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而要是日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办理离婚登记也是要满足条件的。那究竟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二、婚姻终止的原因
(一)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三)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也称婚姻关系的解除,即在法律上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夫妻离婚的以办理了离婚证为准,而此时大部分的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都不知道还要满足条件。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告诉您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而要是日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办理离婚登记也是要满足条件的。那究竟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
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都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但就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营运车辆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营运车辆可以吗?营运出租车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吗?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听起来就是一项很严重的罪名。在我国,这种罪名又被称为“渎职罪”,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我们通常认为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这项罪名,因为通常情况只......
·分居后离婚财产分割
生活中存在一些分居以后再离婚的情形,此时在分居期间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居后离婚给财产的分割带来了一些麻烦,但是所有的分割都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但是需要坚持哪些分居......
·并购基金监管包括哪些方面
并购基金监管包括哪些方面并购基金监管包括哪些方面(一)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婚姻终止的条件是怎样的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